为增强学生体质,磨练学生意志,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意识和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风、校风建设,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财经大学学生早锻炼实施方案。
一、参加对象
仙林校区一、二年级学生。
二、时间、地点安排
1、早锻炼周数:2012年12月3日---2013年1月4日,共4周。
2、早锻炼时间:周一至周五6:50—7:50。节假日、雨雪天除外。
3、早锻炼地点:中苑田径场、西苑田径场、北苑篮球场。
4、校广播站每天6:40播放晨曲(广播操曲目播放一至两遍)。
三、早锻炼形式
1、早锻炼活动内容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开展,形式不限(如:跑步等)。
2、确定固定地点,每天有专人在7:00---7:50准时考勤。
四、早锻炼管理办法
1、考勤
由体育部老师在固定地点对各学院学生早锻炼情况进行考勤。
学生参加早锻炼必须带本人饭卡和学生证到指定地点刷卡考勤。刷卡必须刷2次,开始锻炼刷一次,结束锻炼刷一次,间隔时间至少为20分钟。
下列同学可以免早锻炼:
1)运动受伤的同学
2)经医院证明患有疾病不宜参加锻炼的同学
3)已安排实习的班级
4)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学生(如广播员等)
2、请假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锻炼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紧急情况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2)学生请假,必须书面申请,并经辅导员批准。
3、考核
1)每位学生每周必须进行二次早锻炼,本学期至少需完成8次。
2)早锻炼出勤统计由体育部负责。
3)负责考勤的人员要认真检查出勤学生,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相关条例处理。
4)学生早锻炼情况作为体育课平时成绩计入本学年体育成绩的考核。
5)不能参加早锻炼的学生名单,各学院每周要出具证明并送体育部备案。
4、奖励
按照一学年学生的实际出勤率排名,排名前八的院系在明年的学校秋季运动会上颁发“阳光长跑活动最佳组织奖”;出勤率排名前100名的学生颁发个人的“阳光长跑优秀奖”
五、督促检查
1、各学院辅导员应负责所属学生早锻炼出勤的督促检查工作;
2、学生处、体育部共同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学院学生的早锻炼情况进行抽查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体育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学生处
体育部
2012年11月15日
附件:各学院学生阳光长跑暨早锻炼时间及刷卡地点安排
附件
各学院学生阳光长跑暨早锻炼时间及刷卡地点安排
时 间 |
院 系 |
地 点 |
备 注 |
每周一至五
(6:50—7:50) |
经济学院
财政与税收学院
金融学院
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法学院
新闻学院
食工学院 |
中苑田径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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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至五
(6:50—7:50) |
国际经贸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会计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应用数学学院
外语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
西苑田径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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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至五
(6:50—7:50) |
暂定为宿舍在北苑的一二年级学生 |
北苑篮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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