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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本科生早锻炼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1年12月01日 11:29  作者:体育部  点击:

为全面提升我校本科生身体素质, 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和生活习惯,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条 早锻炼的时间、项目及考核
(一)早锻炼时间:每学期入学后的第二周至第十六周(大一新生第一学期另行通知) 。每天早晨 6:00-7:40。
(二)早锻炼项目:跑步。
(三)早锻炼考核:学生早锻炼考核采取手机 APP 考勤(每天只记录一次有效出勤次数) ,具体操作要求由体育部通知。早锻炼出勤次数每学期原则上以 30 次累计计算,第一、二、三、四学期合格次数累计依次为 30、60、90、120 次。 (如遇特殊情况,以体育部每学期发布的通知为准) 。早锻炼统计汇总时间为每学期早锻炼规定结束日期后 1 周内公布考勤累计次数。 如果对应学期累计没有达到规定次数要求,则下一学期必须补足,同时不能参加对应学期的各类评奖评优活动, 大四毕业前没有达到四个学期的累计次数,则不能毕业。凡因伤、病(住院) 、残等原因不能参加早锻炼者,必须由本人申请,并出示县(区)及以上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相关意见) 和体育任课教师核实,由体育部酌情处理。相关材料须在突发情况发生后十日内提交。体育保健班学生能否参加早锻炼, 由体育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决定。
第三条 组织管理:早锻炼由体育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体育部负责检查、审核、汇总各年级学生早锻炼的考勤情况; 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各学院负责学生早锻炼的考核和奖惩。
第四条 奖励措施:将学生参加早锻炼情况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 惩罚措施:早锻炼过程中,穿拖鞋、使用代步工具、代跑等行为,一经发现,第一次违规者予以警告并扣除当学期五次早锻炼考核记录, 第二次违规者扣除当学期早锻炼的所有考核记录(出勤次数) 。学生每学期早锻炼考核记录不合格者,取消其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第六条 信息查询及反馈:早锻炼考核记录以体育部管理系统为准。学生可以通过本人的手机 APP 及时查询自己的早锻炼考核信息,如对考核记录有异议者,请及时通过 APP 申诉渠道反映或与相关老师联系。
第七条 未达早锻炼合格标准的处理办法:上一学期如早锻炼次数不合格,可在随后的学期中进行补跑,学期结束时补跑后累计早锻炼次数达到规定的次数方可恢复其各类评奖评优资格。早锻炼补充考核时间为每学期第 2 周至 16 周,周一—周日早上 6:00-7:40。
第八条 若该学期雨雪、雾霾等不可控天数较多,体育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早锻炼考勤天数或予以适当减免。
第九条 大一、大二学生必须参加早锻炼,鼓励其他年级的学生按要求参加早锻炼。
第十条 早锻炼考核成绩应在第七学期末完成并提交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将早锻炼考核成绩导入教务系统。
第十一条 本办法在《南京财经大学本科生早锻炼管理办法(试行》 (2017 年 6 月修订) 的基础上修订, 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文件自动废止。本办法由体育部负责解释。